家里拆迁,爸爸是户主,但是爸爸去世了,所以公证处的人要把婆婆带到现场来公证,因婆婆身体不好说话糊涂 所以公证不了,跟拆迁办协商,公证不了可以得安置房,并且每年可以得到过渡费,但是得了二年过渡费之后,拆迁办的人居然说要得第三年过渡费就要公证书,当时想不通,为什么当时说公证不了,每年可以得过渡费,可到了第三年却说公证才能得过渡费呀,这样拆迁办的人就等于违约,后来我问拆迁办的人是不是改了政策或是政府发了什么相关文件,他们不回答玩沉默,不知道什么意思,请问有没有相关政策说没有公证好,过渡费就拿不到呀,谢谢
2024-10-17 09:46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父亲作为户主去世后,公证处要求将母亲带到现场进行公证,以便确定继承权和分配方案。然而,由于您提到的母亲身体状况不佳,可能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或理解相关流程。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公证处沟通,尝试了解是否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例如。 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看看是否有专门的老年人福利服务或者社会工作团队,他们可能会提供帮助。 询问是否有特殊安排,比如提供翻译或其他支持,让母亲能够更好地参与决策过程。 如果您认为公证处的要求不合理,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探讨是否有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在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下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如果您对公证处的解释感到不满,也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或政府部门投诉,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