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开了一家小店卖衣服,工商局局的几个人说要罚钱,也不出示任何工商局的文件和证件,有时自己来有时还带有社会人员在店里闹市,我一个人在店里她们阻止我拍照,我如果取到证据了,可以起诉他们个人吗,我的精神每天承受巨大的压力,他们不出示任何证件合法吗,我可以起诉吗
2024-10-26 16:31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只是作为经营者被要求支付罚款或接受行政处罚,那么您可能不会成为原告。 其次,关于您的担心,如果您认为工商局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最后,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序良俗。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