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有限公司,对方20%的股权折价57万,转让协议于15年达成,二年内分期付款,但由于种养殖风险大,导致公司与个人严重亏损,背负五百万巨额贷款,实实在实在是无钱支付股权转让金,对方已上诉到法院,调解无效!无法履行怎么办!会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吗?真的很无助,恳请各位大律师帮助!我知道按合同约定处理,但确实没有能力支付股权转让金,工商信息约定付完款后三日才变更,我并不是想付款而是确实没有,难道只能让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吗?
2025-06-03 07:00很抱歉听到您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之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谈判。尝试与对方进行谈判,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可能包括推迟支付期限或降低金额。 仲裁。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也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法律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股权转让金。 公司重组。如果您和对方都同意的话,可以考虑对公司进行重组,以减轻债务负担并重新开始经营。 至于是否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而言,只有在有明确证据表明某人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才会被列入失信名单。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无法按时支付股权转让金,这可能会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因此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