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2⃣️辆电瓶车相撞,对方是电瓶车带人,坐在后方的人车子倒下脚部受伤,医院诊断需要休息2到三个月,我方人没事,也没去医院,交警给出结论是我方责任7成,对方只有3成,然后要支付对方医药费各误工费共计人民币8千,一次付清,请问我该支付对方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吗?钱赔的合理吗?
2025-10-20 18:4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事故责任为7成,那么您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向对方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如果您没有支付这些款项,对方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追讨。 至于赔偿金额是否合理,这取决于具体的医疗费用、误工时间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建议您与医生和法律顾问详细讨论,并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在确定了合理的赔偿金额后,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并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