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律师您好,我和爱人遇到了特别不公正的事,想麻烦你们帮助和指教。 我爱人王继平,今年59岁。于2010年左右就出现高血糖,高血脂病,特别是于2011你突发中风及脑萎缩还有酒精肝中毒等多种病。 于2015年底被人保局批准病退。但时至今日因单位拖欠养老,医疗保险费而不能及时办理病退手续。所以造成我爱人王继平不能及时住院和购买用药。特别是造成他的病逐渐严重,特别是出现狂躁伤人的壮况。请问能采取法律措施吗? 另我们俩是双职工原住单位宿舍。城市规划拆掉了。单位给每人分配一个原址门市房地基,当年价值5万。都办理了房产证。但没分给我和爱人。这房屋能通过法律追回吗?我电话18266131276朱东梅
2024-10-20 00:05尊敬的客户。 您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多个法律领域的问题,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来解决。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指导原则。 对于您妻子的健康状况,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卫生部门或医疗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以获取适当的医疗费用支持。 关于您的工作问题,您可以先与您的单位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协议,比如分期支付养老金或其他福利。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您提到的房屋问题是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该房屋属于您的财产,并且有权获得其所有权,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房地产律师来帮助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证明您的所有权。 请注意,任何涉及到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的讨论都应保持保密。请确保在任何交流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