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单位未经本人允许,将个人的病历拍照公示在单位,是否侵权违法?
回答数:386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应当提供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费用收据和病历复印件。”因此,您单位未经您的同意就擅自拍摄并公开您的病历照片,侵犯了您的隐私权。建议您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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