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一起事故,本来开车撞到摩托车,两个人,当时一个重伤一个轻伤,我是走走神了,车开到对向的车道才发现,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轻伤的就去上班了,但是还没办理出院,估计是想多赔些,直到今年三月份才办理的出院,而重伤的治疗了三个月左右就办理出院回家养伤了,想急着催我办理赔偿,但是轻伤的就是拖着,没办法我后面被重伤的起诉了,对方要求我赔偿41万,中途我垫了3万多也就是38万左右,我想问这些费用我都要付吗?保险的赔偿最高就31万,当时车子是租的,法院传票上叫我6月22号要到庭审理,我需要请律师吗,这些费用都要我承担吗?
2024-10-23 07:26您好!关于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您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自己的责任比例。如果轻伤者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就医,导致病情恶化,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并且对方也提出了索赔请求,那么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例如聘请律师代表您进行诉讼。 再次,关于是否需要请律师的问题,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您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涉及重大利益时,建议聘请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自行处理也可能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最后,关于费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过高,可以考虑通过谈判或调解等方式来减轻负担。如果最终决定聘请律师,律师可能会收取一定费用,这部分费用也需要由您承担。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