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老公婚后买下一套学区房,房子首付是公婆出的,余款办理贷款,(用我们另一套房的房产证做的抵押)十年还清,第一年按歇是我们夫妻还的,后来公婆还了三年,还剩六年还,当时装修是我们出的钱,可现在婚姻出问题了,请问这套学区房属于我们的共同资产吗?急需解答
2025-10-17 20:4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套学区房在购买时就已经存在,并且由双方共同出资。因此,在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债务上,它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房贷还款情况,虽然最初是由你们夫妻两人承担,但因为公婆已经偿还了一部分本金,这意味着这部分剩余的负债也是你们夫妻共同需要偿还的一部分。所以,如果您的丈夫仍然欠有银行贷款,那么这也将被视为你们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处理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通常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财产的价值、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以及双方是否同意分割这些财产等。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希望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进行协商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