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还没有结婚的时候,老公和他前女友分手欠女方五万钱,《不是借女方的现金,是女方要的分手费》给女方写的欠条,现在女方打官司,没有钱还,现在协商一个月还一千,法院要我去签保证书,我签了,如果这钱不还我要负什么责任。
2025-03-16 04:5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丈夫在未结婚的情况下发生纠纷,并且对方提出了分手费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确实有义务偿还这笔费用,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如果您已经签署了保证书并承诺每月还款一千元,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