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今年装修房屋 于今年6月4日 在大庆新潮装饰大厦美洁灯饰买灯 当时跟店家说要黑色的 他说有 然后我们交款签单要求全款 6月11日我们夫妻计算装修预算发现单子上并没有标注灯的颜色 于是6月12日我们到达大庆新潮装饰大厦美洁灯饰咨询发现厂家给我们发售的灯是咖色的 于是我们再次询问有没有黑色 商家还是说有 但是不能立即更换 并提议如果有人再买那个灯就从厂家发售一个黑色的给我们回家后我们看到发票背面标注商品售出三日内可调换 我不知道售出三日内是按照签单日期还是我看到货拿走的日期开始算 于是给他们打电话咨询 结果商家却说那个灯没有黑色的不予调换不予退款 我想知道商家这种行为属于欺诈么 能退款么
6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商家在销售过程中确实存在误导和不诚实的行为。当您购买灯具时,销售人员应该明确告知您所购灯具的具体颜色,并且应该提供完整的商品描述以供消费者参考。然而,在此案例中,销售人员未能清晰地说明灯具的实际颜色。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如果您认为灯具的颜色与实际不符,您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换或赔偿。 最后,根据您提到的条款,即“售出三日内可调换”,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灯具是在售出后的第三天收到并确认为不符合预期的情况下,您可以享有退货的权利。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联系商家协商解决,要求他们履行退货义务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以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