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的是,他也不算公司正式员工,只是在公司偶尔帮忙搞财务这方面,他自作主张把我和别的公司合作的帐,做了一张委托书,委托另外,别的公司去要账可是这个钱,他没有给公司自己拿了,这张委托书没有法人签字,公司的印章也是他自己刻的,请问这张委托书有效吗,谢谢。
14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似乎并不明确。如果您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并且有提供服务以换取报酬的情况,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报酬。然而,如果您的工作主要是帮助公司处理财务事务,而没有直接与公司签订雇佣合同或其他类似协议,则可能需要进一步探讨您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委托书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委托他人进行某种活动时,委托人必须亲自签署并盖章。虽然您提供的信息中提到的委托书是由您自行起草并由其他人代签的,但这并不是一个普遍的做法,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建议您仔细审查这份委托书的内容,并确保所有相关方都已经理解其含义和责任。 此外,由于您未提及具体的款项或交易情况,我无法对您的具体权益做出准确判断。如果涉及到金钱利益,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任何行为之前都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风险,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