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朋友借我20万现金,打了借条,原定15年年底还,后改为17年年底,2017年重新打的借的,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在没还一分钱,现在打电话不接,请问我可以起诉吗?对方名下的工厂快要倒闭了,给40万,当事人要本金和合法利息,对方名下有存款 还要协商
2025-06-17 18:0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借款人的纠纷涉及债务追偿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并且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债权。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借款合同或者借据等书面证据; 证明借款存在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 双方关于还款事宜的协议或口头约定; 您已尝试过催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信函等方式。 至于您提到的对方工厂即将倒闭,这并不影响您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债权的权利。只要您能够证明借款的事实存在并请求偿还,即使对方的经济状况不佳也不应成为拒绝履行债务的理由。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和整理好上述证据,并准备相应的诉讼材料,以便于顺利进行诉讼程序。同时,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成本,您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