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以结婚七年,正在办理离婚,已二次上诉,有两个孩子,现在男方不给孩子,我希望争取一个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婚后财产我没有证据,连同房子产权都是婆婆和公公名下,我一无所有!我不知道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2025-03-19 11:30首先,恭喜您即将开始新的生活阶段。在处理家庭纠纷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平等的沟通方式。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法院判决的标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工作状况、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习惯、与子女的关系等因素。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并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见,那么他们通常会选择跟随自己想要的生活环境。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让孩子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听取他们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共同居住的时间。如果您的孩子目前与一方共同生活,并且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愿望,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 财产分割。虽然您提到财产主要集中在婆婆和公公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就没有权利主张相关权益。在离婚案件中,您有权要求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尤其是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时,更应该强调这一点。 至于房产问题,建议您先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属于赠予、继承等特殊情形,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纷争。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希望您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维护好自身及孩子们的利益。同时,也请记得,离婚并不代表结束一切,而是新的开始。祝福您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