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地是买的,没有合同,一直和大队签的五荒地合同。17年到期,但是18年要占地,大队不签了,怎么办?大队有权要回吗?
2025-03-08 08:51您好!如果您购买的土地在1949年以前,且没有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上,则属于“五荒”地,即国家所有的未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五荒”地可以依法有偿使用,但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如果您的土地已经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期限,且与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协商不成,那么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联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村委会等机构,了解是否还有其他解决办法; 尝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 与村委会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定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相关方的权利和利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