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男方于半年前结婚,三个月前买的房属婚后买房,已付五十万房款是男方婚前打工所挣,还欠十几万房款,现在要与女方离婚,男女双方都坚持要房权,请问男方应如何争得房权并减少损失?
2025-03-02 11:58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双方共有。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男方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分割房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离婚时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需求。 房产的价值和市场情况。 婚姻存续时间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等其他相关因素。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婚姻家庭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并帮助您解决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