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4月25日申请劳动仲裁,4月27日给我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7月19日开庭,开庭前又通知将开庭时间推迟到7月25日,今天已经是8月8日啦,还没有收到裁决书,我看法律条款,仲裁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可超过60天,请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5-10-14 05:52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最长的审理期限。在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通常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调解、仲裁和裁决等环节,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案件需要进一步解决,建议尽快与负责该案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并按照他们的指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合法的行为,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争取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