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垃圾堆的围墙边开垦了一个2米宽左右的菜地,那里本来是荒草杂生之地,很多虫蚊,所有者区分不明显,没人认领。但是菜地昨日却被村委人莫名掩埋,直接把长势良好的菜掩埋了。请问这个能不能要回菜苗的损失?或者让掩埋怂恿者进行道歉赔偿?
2024-09-28 05:4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村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且该使用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因此,在没有明确的土地使用权归属的情况下,菜地的所有权归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 如果菜地是由村委会或者其他有权处分该土地的人擅自决定并实施掩埋行为的,则可能侵犯到公民的财产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菜地的所有权,以及对因被掩埋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如与村委会或其他有权处分土地的人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请求法院判决。请注意,具体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