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三个女儿,小女婿是上门女婿,女方因病去世了,家中的所有日常生活开销都是小女婿负担的,这是否属于尽到赡养义务,岳父岳母的医药费用大女和二女应该全负责吗?
16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如果小女婿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大部分家庭日常开销,且岳父岳母的医药费用也主要由他承担,那么可以推断出他在照顾岳父岳母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至于大女和二女是否有责任支付岳父岳母的医药费用,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是否存在法定的赡养关系。如果没有法定的赡养关系,仅凭个人行为无法认定为“尽到赡养义务”。 岳父岳母的经济状况。如果岳父岳母没有足够的收入或健康状况不允许他们自己生活,他们的医药费用可能确实应由子女来承担。 其他家庭成员的态度。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员愿意分担医药费用,或者有其他经济来源支持岳父岳母的生活,这些情况也需要考虑。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建议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尽可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