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三点多,我老婆在逛完超市,骑两轮电动车搭着我两女儿回家靠右边逆直行行驶被一小型汽车无名掉头给撞伤我女儿的脚,现在在医院住院,请问责任如何划分,对方有什么责任?还有我没电动行驶证怎么办呀?
10天前很遗憾听到您妻子和两个女儿遭遇了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分配通常基于事故现场的事实和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对于您的案件,如果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并且确定是小型汽车无名掉头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根据事故认定书来决定赔付金额。如果您认为事故认定不公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至于您提到的未持有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的问题,这可能会影响您是否能够索赔。请确保您已取得合法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以便顺利进行理赔事宜。同时,如果事故中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超速、酒驾等,也可能会对您的责任产生影响。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