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双流区西航港的,我在2012年超生了一个孩子,在2015年上了户口,但是没交发款,现在我们这里拆迁,房了拆了之后下面的土地卖了之后,就是那个土地款我的孩子享受分配吗?
2025-04-05 09: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未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子女,其家庭在房屋拆迁中可能不享有相应的补偿权利。具体到您的情况,您需要详细咨询当地的人口计生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适用条件。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及时办理补缴手续,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