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下我们结婚年龄达不到 生了个小孩 那时条件差 村支书证明给我们发了1500元的款才上小孩的户口和大人的 那时包村干部也说你家条件老火就发这么多 可是现在找他们办事 他们又要说要发一万八千元不然不盖章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们是11年结婚12年生小孩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是关于婚姻家庭法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夫妻双方应当自愿结婚,并且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您与配偶不符合法定婚龄,那么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 如果您的孩子出生后,村支书和包村干部已经出具了相关证明并提供了经济资助,这可以被视为一种帮助行为。但是,这些援助是否应该用于孩子的户口登记以及父母的身份注册,需要具体依据当地的政策规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至于您提到的现在要求支付8万元的行为,这可能是由于当地政府对于此类情况有明确的规定或要求。您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例如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