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宠物店配狗,应为费用双方争吵起来店主对我两次吐口水,我生气的吐了他一下,他就让他老婆过来打我,我们就打起来了,双方都受轻微伤,他鼻子流血我眼睛受伤了,对方不让走他报警了,到了派出所民警说都是皮外伤让和解对方不同意,又是去检查又是住院,过来几天民警又给我打电话说去和解,对方让我赔偿他医药费,这次事件中双方谁的责任大,我可应该赔他钱,如果他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判我赔他钱吗?
25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存在肢体冲突导致的身体伤害,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店主及其妻子对您的行为有不当反应,这可能是由于其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或侵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警方报案,并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处理此事。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来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 至于是否需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用,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的行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责任。 最后,关于诉讼的问题,具体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和事实认定。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