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堂弟在广州七个银行都办了信用卡,2014年和2015年这两年分别从七个银行透支了总共近十万元。后来这七大银行都联系不上他本人了,就把催还的函寄回他老家了。我想问他这种情况会面临些什么处罚!如果把钱拿去还上,他又会面临些什么处罚?
2024-09-06 03:15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在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于恶意透支的金额,应当按照诈骗数额计算;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对恶意透支行为进行了规定,其中指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因此,你的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或信用卡恶意透支,具体应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进行刑事处理。同时,如果你的堂弟偿还了欠款,可能不会受到刑事责任,但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支付利息等。 综上所述,建议尽快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