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二婚,都有孩子,他孩子前妻抚养,我孩子前夫抚养,请问我们还能要孩子吗?如果可以算一胎还是二胎?我老公是北京户口,我是河北户口
2024-09-28 07:27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离婚后是否有资格再生育子女的问题,存在一定的规定和限制。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您的丈夫都曾经有过孩子的抚养权分配,并且现在双方都同意再生育子女,因此理论上来说,你们是可以考虑再生育的。 关于是否属于“第一胎”或“第二胎”,这取决于您和您的丈夫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中国,夫妻双方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头两年内,即通常称为“蜜月期”,可以申请准生证(即计划生育证明),用于确定是否符合生育政策。如果您和您的丈夫都在这个时间范围内申请了准生证,那么按照当时的规定,你们就可以视为“第一胎”。 然而,具体到您和您的丈夫的情况,需要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以及户籍所在地的具体规定来判断。建议您向当地的计生部门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便获得准确的答案。同时,考虑到再生育可能会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一定影响,建议您和您的丈夫充分沟通,共同决定是否再次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