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俩与开发商签定合同,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并且离婚后办的房产证,离婚后男方欠钱被起诉,所欠款项是婚姻存续期间所欠,请问 法院会不会扣押房子
2026-01-29 23:19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房屋,并且该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依法约定外,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扣押该房屋。 然而,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个人债务而欠下的款项,且该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即夫妻双方同意或默认的),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个人债权人主张权利,而不必通过诉讼途径来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