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赡养的问题 老人一共有7个孩子,6个女儿,1个儿子 儿子身体不好有二级残疾,然后今年6月国家要求把自己原有的房子都拆了,造地,然后在重新建小区自行购买,然后老人也搬出来了,来到儿子家,儿子有2个女儿,儿子也是从大女儿家住的,也把老人接到了楼上住,然后把老人也一并接到了孙女家住了,但是老人实在不适应住楼,在孙女家住了3个月,住了2次医院,是在不能住楼,然后提出想去女儿家一家住一个月,但是都拒绝老人去,本来老人打算一家住一个月,正好到年底老年房也差不多能交房了,就能回去住了,但是女儿都拒绝老人去他们家住, 我就想咨询下女儿到底有没有赡养义务
2025-01-15 04:26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家庭关系和法律责任。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这种义务并非无条件的,而是基于特定的情况和条件。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提到的老人已经住在了儿子家中,并且儿子没有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或者居住条件来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有进一步的责任。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调解。首先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让双方达成共识。 诉讼。如果调解失败,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其他途径。如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社会工作机构的帮助,或直接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调解。 在此过程中,请确保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记录、医疗费用单据、社区证明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希望您能够与家人进行沟通,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