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途中开车不小心撞到了电动车,电动车上是一个男的和她女儿,女儿15岁,从电车上掉落左脚脚腕骨裂,交警说我全责,我立即将人送到医院,住院费、误工费、护工费、营养费等全部给了,现在她女儿脚好了一家人赖在医院不走,说要给2万才能了事,不然要去公司闹事,还说要全家住在我家里吃我喝我,另 外对方女儿是单亲家庭,没有母亲,家境贫 困,现在他说不止女儿,他老父亲也因此受到 影响,还说他是本地人,认识的人多。这种事情怎么解决,该怎么赔? 如果一定要给钱给多少合适?
2025-09-26 21:22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您应当承担因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对于女儿的伤情,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药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并考虑聘请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实际的赔偿金额。 关于其他人员的行为,建议您及时与警方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记录证据。同时,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方坚持要求高额赔偿或拒绝离开医院,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平衡,避免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