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有个朋友他在工地上班。上班期间或者下班时间自己自杀未清楚。因工作事情。公司应该负责吗?
2025-03-24 03:37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您朋友的同事发生意外时,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来确定。 此外,如果您的朋友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自杀,那么公司可能会有免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