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和嫂子过了二十多年了,现在实在过不下去了,现有住房三套都在儿子名下,儿子是我嫂子和她前夫的,请问现在离婚我哥哥能得到什么
24天前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债务清偿等。 首先,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配。但考虑到您提到的房屋都是由您的哥哥与嫂子共同购买,并且以他们的名义登记,因此在分割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争议,具体如何分配还需要依据法院的判决。 其次,在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或双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补偿。这可能涉及到对个人收入、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以确定公平合理的补偿金额。 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样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通常情况下,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优先的,但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则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抚养权归属。 最后,关于债务清偿的问题,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家庭债务,无论是否发生在结婚之前,都需要在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 综上所述,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