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车祸外伤,对方全责,有商业100万保险。前期已起诉部分医疗费,还有二次还纳手术未做(双腔回肠造口),之前切除部分结肠对接后又堵塞,还需二次还纳手术时重新对接做。目前还没有钱做二次手术,法院要求最后一次起诉终结赔偿。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能不能一起伤残鉴定,然后预算出二次手术费用增加在一起计算赔偿?如果能的话,这种二次手术费用有没有相关规定标准,费用大约需要多少?我是江苏连云港市人,在南京军区总医院救治的,当时在当地县医院抢救无效才转到南京的,脾脏切除,左肾拆除,胃切除三分之二,左半结肠切除。 已经起诉了,有人代理
2025-07-05 18:1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根据您的描述,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和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关于您的伤残鉴定,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先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然后再评估后续治疗费用等。这通常意味着在处理相关诉讼时,应先提交伤残等级鉴定报告,以确定是否属于残疾或者残疾程度。 至于二次手术费用的标准,这个需要由专门的医疗机构或专家来评估,因为不同的疾病和手术方式对后续治疗费用的影响是不同的。此外,费用的具体数额也需要考虑患者的经济条件和个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医疗保险公司或者专业的医疗理赔机构,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最后,关于法院的要求“终结赔偿”,这意味着您可能需要一次性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之前的医疗费用、未来的治疗费用以及相关的误工损失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您向专业人士咨询并得到确切答案。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