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先生于2012年在一起,13年一起创业,15年他父母为了我们结婚出了18万首付买了一套房产写于他个人名下,16年我们结婚,18年我怀孕,六个月因为脐带扭转胎死腹中,如今我们感情破裂,他要我滚,说房子是他爸妈出资购买,贷款是他一直在还,这期间我们做点小生意,怎么样应该属于共同还贷吧,创业期间我并不是待在家里,绝大多数都在看店,因为各方原因亏了些钱,存款也不多几万块钱,他说离婚叫我净身出户,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我就应该什么都没有吗?
2025-12-24 03:5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的问题,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婚前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等。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或者不履行家庭义务,则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 对于债务处理方面,如果您在婚姻关系中没有过错,且未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或隐瞒债务,则一般应按各自负债比例分担债务。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以共同财产清偿。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净身出户,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协议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决定谁享有何种权利。 总之,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