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资投的意外保险,未告知投保细则,也非本人签字确认,当事人现因意外事故身亡,保险公司以无摩托车行驶证为由拒赔,是否合理?谢谢
2025-02-14 04:10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投保人未在投保单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未提供其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或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虚假,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然而,在本案例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和行驶证情况,但保险公司仍然认为该投保人并非实际的投保人,并因此拒绝赔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保人确实为被保险人,且存在有效的摩托车行驶证,则保险公司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其拒绝赔付的理由。此外,如果投保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也应该对案件进行调查并做出合理的判断。 总之,对于此类争议,建议双方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