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在一起已经10年,已经登记结婚5年多,当初结婚的时候共同创业。在婚前在 深圳有一套房子,将房子卖掉了,又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和一辆车,婚前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在婚后用房屋所剩余的钱财进行开支。有2个孩子,一个11岁,一个8岁。第一套房子是在婚后用我的个人婚前财产买的。第二套房子是婚后买的,是基于婚前的房子首付加还款买的。现在还有一个预交2万元的首付买的
2024-09-27 22:57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描述,您和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两处房产(一套为婚后购买,另一套为婚前购买且用于首付)、一辆汽车,并且还为两个孩子支付了教育费用。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您一方单独或主要贡献所得。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等分原则。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对财产有所调整。 贡献原则。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某一方对家庭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比如提供了经济支持、照顾家庭等,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会被优先分配给该方。 公平合理原则。最终的分割结果应该公平合理,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 在具体操作中,建议聘请专业的家庭律师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法律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达成较为满意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