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无陪护人员驾驶出交通事故需要更重责任吗
回答数:728
您好!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 2、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800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28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