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是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钱岗村村民刘任印,因7月23日晚拆迁补偿款一事求助,鉴于政府压力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对2010年兴建2014装修的一栋三层共花费三十余万元的房屋,经村委会及镇拆迁办计算,拆迁补偿总额(装饰未计量)为234132.40元(当时由村委会刘伏根开具拆迁费领条,本人签领)的情况下,在村委会与本人未签订拆迁协议,村委会所有工作人员、镇拆迁办以及李书记带领十几个城管和公安人员进行强行拆除。然而于8月15日才支付158136.40元,剩余超出面积补偿款(74496元)到如今村委会不同意支付,为此,那怕是拼了性命也要拉上几个无良村官陪葬。特跪求法律援助……
18天前尊敬的村民。 您的诉求已经收到,并且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如果您认为补偿金额不足或不公正,您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同时,我们也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拆迁费用发票、合同、证人证言等; 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 寻找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通过调解、仲裁或起诉等方式。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应对。如果有任何需要帮助的地方,请随时联系我们。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