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今年4月份我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买下一套在建的商品房,跟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不退不换的补充协议,另外还签了由开发商以总公司名义出借的4万3的购房款的《借款协议书》说是为了搞活动给的优惠政策,但要在9月30号前还清这笔钱、还让我打了白条。 现在离签合同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开发商以国家政策为由拖着不给我办贷款,并要求我提前还清借的4万3的房款。贷款的问题一拖再拖,还不肯退还我交出去的钱,请问律师现在我要用什么办法要回这笔钱,还有怎么解除这不平等协议,借款协议的还款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我要怎么办
2024-11-29 13:18首先,您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您的合同条款和开发商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前,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转账记录、借款协议等。 再次,对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了解其逾期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开发商履行还款义务; 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