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出资证明没有签订协议算借名买房吗
2019-11-06 23:09认定借用他人名义购房时的实际出资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双方书面协议。但不能单凭协议确定实际出资人,因为协议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借名人不按协议履行出资义务亦有可能,故除协议外,还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2.还款手续、购房发票、产权证等书证由何人持有。还款手续、购房发票与产权证虽载被借名人之名,但如这些重要材料均由借名人持有,则足见买房事宜均由借名人具体执行,房款亦可推理为由其支付。 3.双方的还款能力。如被借名人无稳定的工作收入等经济来源,断无支付巨额首付款及按期支付按揭之能力。 4.卖方证言。但因证人证言本身证明力偏低,且卖方慑于诉累未肯作证或左右证词,故卖方证言具有不稳定性,不能将其作为定案的唯一突破口。 5.常理推断。如被借名人主张房款由其支付,则应清楚款项数额。 6.其他证据。如本案例中,两被告离婚时在法院确认无共同财产,可见被告清楚讼争房产非其夫妻出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