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经济合同与劳动合同在订立 法律效力 变更 解除和终止方面的异同

2019-10-18 11: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10-18 11:15:1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730今日律师解答 51578

相关推荐
房屋有公证书,关系人又拿出遗嘱 1回答
乙方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1回答
细河区法院保全张轶博房产期限 1回答
一个案件可以两个派出所查吗 1回答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抓人 1回答
在吗我却想问一下我现在有身份证1月份到期,但我现在能提前半身份证吗 1回答
危险驾驶判决下来网逃会不会加刑 1回答
笔录详细些还是法院判的详细些 1回答
我想咨询一下法院把沿街楼判决给了个人,别的什么手续也没有能买吗 1回答
父母行贿罪对孩子找军人结婚影响吗 1回答
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我买了一个心新车才15天就方向跑偏我去了好几处找卖车的他们都给我不处理我没办法就报了警就把车交给他们了卖车的把我车开出去出了车祸现在我不要车子找他们陪笋识该怎么办 1回答
合同是孩子名字 如何提交民事诉讼书 1回答
我全责已经报保险了,对方要折旧费 1回答
收购手续不全无法过户的车辆违法不 1回答
举报他人毁坏高速设施受理单位不管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