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孕前要做的检查都做了,可生产的胎儿却诊断为:因基因突变导致肌肉萎缩而无法治疗。请问孕检医院应负责任吗?
9天前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成员之间的抚养义务和扶养责任。因此,在您的妻子怀孕期间,她有权要求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并在必要时寻求医生的意见。如果医生认为需要进行产前检查,那么孕检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果胎儿的健康状况在生产后得到证实是由于基因突变导致的肌肉萎缩,这可能是由遗传因素引起的,而不是因为孕期没有得到适当的护理或监测所致。在这种情况下,孕妇及其家人可能有权追究医院的责任,但具体责任将取决于医院是否遵守了相关的医疗服务标准和法律法规。 总之,如果医院未能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或者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问题,他们可能会对孕妇及其家人的权益造成影响。如果您对此有疑问,请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