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三年前协议离婚了,没有孩子!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离婚时判给了他!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又想把房子判给我,就又复婚了再又办了离婚手续,把房子判给了我,请问,房子判给我是有效的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达成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已经被法院确认为有效,那么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法院可以基于该协议对房产进行分割。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丈夫已经复婚并再次办理离婚手续,这可能意味着您与之前的婚姻并没有完全解除,因此无法依据之前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获得房产。此外,如果您想要将房产判给自己,还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是否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