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6号租的房子,当天入住,现在要退房,房东说要6号上午之前搬出去,否则多算一天房租,房东的做法有错吗?
回答数:94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对方。因此,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有权要求房东在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的方式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房东坚持要在租赁期内的最后一天或更早时间离开,则可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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