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泽明是通、化钢铁公司退休工人,今年59岁,我201了年在市合兴苑花了近二十六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儿子大学毕业回到通钢,为儿子在市里买下这套房产,由于通钢亏损工资一年比一年少。儿子离职不干到上海找到了工作不回来了,没法市里刚买的房又得卖,因买房的钱全是借的,由于从我卖房后通化市房价也开始下滑所认一直没有合适价格没卖出去,去年七月份物业公司打电话告诉我我的房屋被撬进去人正在装修多长时间了,物业也管不住才给我打电话,我接电话后去市里红岭小区,即原合兴苑,见我家防盗门被撬完换锁我已进不去了,打占房人电话才知我的房产被市中院判给他了,我五年前买的房产及生命财产为什么得不到保护?法院违法怎办?
11天前尊敬的王泽明先生。 您的情况涉及到了房地产权益保护和司法程序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并且不得随意转让或处分。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被人民法院判决给他人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产权纠纷和诉讼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您的房产所有权或者请求返还财产。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积极应对解决问题。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生活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