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前几天刚在惠州博罗买了房,房产证上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因为我没有流水账单。贷款的时候我就变成了担保人。而我老公是贷款人。而且我老公签合同时,上面有提示,说是房屋法第十三条,共同买房,一定要共同签字,但是卖买合同上,我也没签名。这样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产享有平等的共有权。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但如果另一方也参与了购房过程,并且对该房产具有实质上的权益,则该房产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丈夫都是房产的共有人,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与开发商或贷款机构沟通解决。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