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两年多,女方户口一直不肯迁出,且女方已结婚并有一女,婚前房产为自建房,在本人名下,离婚协议规定该房产归男方所有,现要拆迁,女方是否有安置房产的可能
2024-10-13 08:3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房屋产权归属的问题,通常遵循“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以及“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婚姻关系解除,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属于离婚后的一方所有。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由一方建造或购买的,并且这一事实已经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则该房产依然属于原购房人(即男方)所有。即使现在需要拆迁,也不会涉及到女方的安置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拆迁补偿方案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与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了解,以便得到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