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十月八号向隆化县法院递交的离婚诉讼书,告知有两个月的冷静期,现冷静期已结束,法院为什么没有通知我哪天开庭,现在我还需要做什么?谢谢!
回答数:601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开庭日期应当由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确定,并提前七日通知当事人。如果您的冷静期已经结束,但尚未收到开庭的通知,建议您联系人民法院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询问具体开庭时间。 同时,如果您对案件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祝您一切顺利!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831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59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