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醉酒去乙某家打伤乙某,乙某去医院输液治疗导致过敏进入重症室抢救(输液前做了试敏),而后乙某出院,请问乙某全部医疗费用该由谁来承担(乙某现在不想承担重症室部分费用)
2024-08-27 04:24在本案例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并且造成了乙某的损害。因此,对于乙某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甲某承担责任。 然而,在本案中,乙某已经从医院获得了一定的医疗救治,这包括了输液治疗和住院治疗等环节。由于乙某在住院期间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这可能是因为对药物成分产生了过敏反应,从而导致了乙某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因此,乙某在住院期间的大部分费用应该由医疗机构负责。 至于乙某要求赔偿重症室部分费用的问题,这一部分费用是属于乙某个人的医疗费用,不应该由甲某承担。因为乙某是在其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所以这部分费用应当由乙某自己承担。如果乙某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那么他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通过保险公司的理赔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 总之,根据法律规定,乙某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甲某承担;但若乙某愿意承担一部分费用,则应当自行承担这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