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结婚的,2016年5月7日生的第一胎女宝宝。宝宝6个月的时候他吵着要买车,钱不够,他让我给我妈要,刚开始下的彩礼6万元、结完婚、我带他家里2万,从结婚都是花的这两万,他一直吵着买车买车,他爸妈还支持、然后我就从我妈家里借了2万,我亲姐姐拿了1万,让他买车了,名字是他自己的我和他没领结婚证,年龄不到,宝宝6个月的时候得了一场大病、花了好多钱、亲戚朋友都借了,我妈家里、还有我亲姐,一起7万元、2016年领了结婚证,2018、1月我女儿走了、还有一个儿子5个月了、他现在要说离婚、我问他良心被狗吃了?我也不想这样过下去了,他说钱谁借的谁还,都是我借的钱7万啊、给我女儿看病借的钱,
2025-07-22 15:56根据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财产分割事宜。具体而言,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您借给他的7万元,并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由于您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因此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对方有过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意见仅供参考,请您考虑与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获得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