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如果胜诉了能要求对方赔偿我聘请律师所用的费用吗?
2025-10-14 00:18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如果你胜诉并获得赔偿,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但具体金额需要依据你聘请律师时的实际花费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实践中,律师可能会收取一定的固定代理费(如300元至600元不等),也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协商收费,甚至可能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进行收费。建议你在聘请律师时与律师详细沟通费用事宜,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