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夫妻离婚程序 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有一个堂妹 现在和丈夫想离婚,但因有套房子,首付未完成,已参与月供将近三年的时间,现男方既不想处理房贷问题也不愿意协商,过户,只提出要我堂妹净身出户,孩子各人抚养一名,想请问下,针对这一情况,离婚后 房子还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吗?如果我堂妹净身出户后,房贷未解决的话,她需要负怎样的连带责任?应该怎么办是比较好的 感恩律师的解答!祝 好人一生平安 补充 现在男方软硬不吃 就是不愿意协商
7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关于您所描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时所产生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等),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及其产生的贷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您的堂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将房屋出售以清偿债务,且没有其他约定,则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或不愿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那么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您与堂妹详细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及具体案例分析。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