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协议上写了有孩子探视权,但前夫总是以各种理由阻止。我想走法律程序规定探视时间。我们户口不在同一城市,又不在一个城市上班。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又需要准备些什么??
2024-12-18 16:00你好!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因此在离婚后,双方都有责任照顾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其次,关于探视权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与前夫进行沟通协商,了解他的拒绝原因,并尝试找到解决办法。 尽可能多地联系孩子,建立亲子关系。 如果情况确实存在困难,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为了更好的维护权益,建议你事先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以及证明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付出的证明材料,如照片、视频等。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祝你维权成功!